豫农机鉴〔2022〕6号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河南省2022年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工作,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规程》等文件要求,现公开向社会征集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定项目建议。相关单位可根据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尚无现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目录见附件1)、已发布的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目录见附件2)或现行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新增功能的创新型农机产品,提出专项鉴定大纲制定项目建议,填写《河南省2022年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定项目建议》(见附件3),于4月30日前将材料发送至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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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
3.
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