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机农垦文〔2024〕9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经查,武汉水精灵水产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铁甲农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家企业,在河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过程中,存在投档违规行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要求及相关规定,我单位对上述2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告知,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取消武汉水精灵水产设备有限公司1个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
二、暂停山东铁甲农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个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暂停期3个月,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执行。暂停期间,山东铁甲农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按规定进行整改。暂停期满且完成整改的,生产企业可书面申请恢复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序号 | 企业名称 | 机具型号 | 产品名称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武汉水精灵水产设备有限公司 | stff-1500b | 风送式投饲机 | 料箱容量不符合所投档次参数要求 | 取消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 |
2 | 山东铁甲农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9yf-5 | 秸秆压捆机 | 档次投报错误 | 暂停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暂停期3个月 |
因取消、暂停产品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各农机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补贴机具投档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义务,杜绝投档违规行为的发生。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2024年4月30日